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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师职业规范》团体标准制线上讨论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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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共同通过线上召开了T/COOA 6-XXXX《配镜师职业规范》团体标准讨论会。出席本次线上会议的领导和专家有中国眼镜协会戴维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眼镜协会江波驻会副理事长、中国眼镜协会行业管理部康颖主任、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孙环宝主任、中国眼镜协会齐备名誉副理事长、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叶佳意常务副主任和程轶斐副主任,以及全国各地的委员和专家代表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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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协会戴维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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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协会江波驻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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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协会行业管理部康颖主任                               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孙环宝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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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协会齐备名誉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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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领导和专家

本次会议由叶佳意常务副主任主持,首先代表主办单位感谢各位专家代表参加本次讨论会,对该团体标准自立项以后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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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叶佳意常务副主任             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程轶斐副主任


  

戴维平副理事长作了发言讲话,代表中国眼镜协会感谢各位委员和专家对眼镜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向与会专家代表介绍了协会近期的主要工作,重点介绍了协会刚刚召开的九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的情况,包括行业近期经营和发展状况、分支机构调整、全国眼视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标委会成立情况、中国国际眼镜业展览会苏州展情况,同时展望了中国眼镜行业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讨论会上,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室王立坤副主任代表起草工作组介绍了该标准自去2021年讨论会后的工作情况,包括征求意见的汇总和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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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室王立坤副主任

参会专家和代表对该标准(讨论稿2)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讨论,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主要意见有:

1. 修改标准名称《配镜师职业规范》为《配镜师从业规范》

2. 将“分析与定位”和“导购”中的内容合并为“配镜方案推荐及服务”。

3. 调整部分条目的名称,如将“制单”修改为“制定加工处方”,将“质量检验”修改为“交付检验”,将“校配“调整为“整形与校配”等。

4. 对6.3.3的视力筛查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5. 增加6.3.6中测量单侧瞳距及瞳高的能力要求和测量个性化定制眼镜参数要求。

6. 增加6.3.10 裂隙灯进行接触镜柱镜轴位判断要求;增加根据顾客细分的内容。

7. 在附录A中A.2.3眼屈光学知识、A.2.5加工工艺基础知识、A.2.10 营销学知识中增加知识点。

8. 在附录A中增加视光设备基础知识、视光筛查专业技能等知识模块。

9. 在附录A中增加接触镜相关标准。

10. 修改A.5.5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1. 将附录C中“职业”改为“岗位”,“鉴定”改为“评价”,删除C.3中的考试合格分值和C.4考试时间。

12. 其他编辑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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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OOA 6-XXXX《配镜师职业规范》团体标准文本

会议结束前,叶佳意常务副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对该标准下阶段工作安排作了详细部署;戴维平副理事长代表中国眼镜协会感谢各位委员和专家们对标准化工作的大力支持。

本次线上标准讨论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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