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现已完成推荐性国家标准《眼镜镜片 光致变色镜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电子邮件至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标明:《眼镜镜片 光致变色镜片》公示反馈),反馈至我分标委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立坤
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光致变色眼镜镜片》 征求意见稿 2022.5.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