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及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对《眼镜配件一体开合式眼镜盒》团体标准进行了初步审查,并经过立项初审,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1-67792929
附件:
1 《眼镜配件 一体开合式眼镜盒》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及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对《眼镜配件一体开合式眼镜盒》团体标准进行了初步审查,并经过立项初审,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1-677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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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眼镜配件 一体开合式眼镜盒》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