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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等四项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等四项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63号、国标委发〔2024〕16号、工信厅科〔2023〕18号、工信厅科〔2023〕291号),眼镜领域2项国家标准项目和2项行业标准项目被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全面开展,为做好标准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草单位的标准项目

1.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项目编号:2023-1693T-QB);

2. 《高山雪地用镜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项目编号:2023-0443T-QB);

3. 《眼镜镜片 折射率试验方法》(项目编号:2023-2037-T-607);

4. 《眼镜片磨边机》(项目编号:20240413-T-607)。

二、标准起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行业内相关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 具有一定的生产、开发相关领域产品能力。

三、标准起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 参与标准制定,将在标准前言署起草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 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将免费获取正式标准文本伍份;

3. 起草单位承担开展标准工作所需技术、人力、验证和资源支持;

4. 起草单位服从眼科光学分标委会的领导,按时完成各阶段制定任务;

5. 积极参与标准制修定过程,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先进性、科学性。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自身的提升与发展也非常重要,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有意向参与标准项目起草的单位请填写附件表格并回传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苗、王立坤

电  话:021-67792926、021-67792929

邮  箱:oge_bzh@dhu.edu.cn


全国眼视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眼科光学分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起草小组征集回执.doc


咨询热线
021-67792921
咨询QQ
27558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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