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在我国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控工作的大环境之下,为切实守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视力健康,国标委现已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第八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立项下达了《微结构型镜片》(项目编号:20254597-T-607)工作计划,计划下达时间为2025年9月5日。《关于下达2025年第九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立项下达了《复合结构型镜片》(项目编号:20255043-T-607)工作计划,计划下达时间为2025年10月5日。该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将全面开展,为做好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现面向行业征集起草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项目
《微结构型镜片》、《复合结构型镜片》
二、标准起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行业内相关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具有一定的生产和开发相关领域产品能力。
三、标准起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该标准制定,将在该标准前言署上起草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该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将免费获取正式标准文本伍份;
3.起草单位承担开展该标准工作所需技术、人力、验证和资源支持;
4.起草单位服从全国眼科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领导,按时完成各阶段制定任务;
5.积极参与该标准制定过程,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先进性和科学性。
该2项标准制定工作对促进眼镜行业近视管理产品领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自身的提升与发展也非常重要,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有意向参与该标准项目起草的单位请填写附件表格并回传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苗、王立坤
电 话:021-67792926,021-67792929
邮 箱:oge_bzh@dhu.edu.cn
全国眼科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