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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类智能眼镜用镜片》(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集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计划,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已完成《显示类智能眼镜用镜片》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10月31日17:00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邮箱oge_bzh@dhu.edu.cn,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张欣

联系电话:021-67792929


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显示类智能眼镜用镜片》(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征求意见表》.doc

咨询热线
021-67792921
咨询QQ
27558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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